這大概是男與女的分別。
談不上朋友,只有數面之緣,收到了再婚的消息。
前妻於兩年前因病離世,兩年後與另一名女仔再結盟誓。
我明白,死者已矣,不是所有人都能獨個兒走一輩子。
但,過去的感情真的能在一瞬間轉化成追憶?
如果我是亡妻,也許會為他的新開始而感到欣慰,
可我只是不相干的旁觀者,理智的感情纏繞在當初的悼詞......
是誰說忘不了思緒綿綿有多刻骨銘心?
我不是懷疑眼淚,只是無法理解。
不過從這件事,我終於相信自己從不相信婚姻。
如果有一輩子的情誼,根本不需信誓旦旦,也不需任何訂情之物。
父母子女兄弟朋友,有哪一方的關係需要大家簽下立約才告生效或終結?
是因為害怕失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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